服用卡博替尼出现的不良反应及处理方法。1 穿孔和瘘管:临床试验中,经卡博替尼治疗后分别有3%和1%的患者出现胃肠穿孔和瘘管。全为重度且1例胃肠瘘管患者死亡(<1%)。经卡博替尼治疗后有4%的患者发生非胃肠道瘘管包括气管/食管,其中有2例(1%)死亡。应监测患者的穿孔和瘘管症状。一旦出现穿孔或瘘管,终止卡博替尼治疗。
2 出血:服用卡博替尼会出现严重的甚至致命的出血。与安慰剂组相比,经卡博替尼治疗的患者出现3度或以上出血事件的发生率更高(3%对1%)。如出现消化道出血,大便潜血(++)以上、呕血或鲜血便,应加强观察。判断上消化道出血者(典型指征为柏油样黑便)应禁食,并给予止酸、保护胃粘膜、止血(止血环酸、立止血等),必要时可以使用奥曲肽;对于下消化道出血者(便中带偏红色血),应积极给予止血、支持对症治疗,出血无法控制者,必要时需外科处理。
3 血栓事件:经卡博替尼治疗的患者血栓事件发生率增加。适度活动,避免长时间卧床,以免发生深静脉血栓。一旦出现急性心肌梗死或任何有临床意义的动脉血栓栓塞并发症指征,应终止卡博替尼的治疗,并对症给予溶栓治疗。4 伤口并发症:有报告服用卡博替尼发生伤口并发症。手术前至少停用卡博替尼给药28天。后续卡博替尼的治疗需根据术后伤口愈合情况而定。出现需医疗干预的伤口并发症或伤口开裂则停用卡博替尼。5 高血压:由治疗诱发的1或2期高血压事件,卡博替尼治疗组发生率增加。开始服用卡博替尼前及治疗期间应有规律地监测血压。对于经临床干预仍控制不理想的血压升高,应暂停卡博替尼治疗;血压得到控制时,降低卡博替尼剂量继续治疗。抗高血压治疗无法控制的严重高血压则终止服用卡博替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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