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正式批准全球首款选择性核输出抑制剂塞利尼索(Selinexor)用于既往接受过至少2线治疗的复发或难治性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包括由滤泡性淋巴瘤转化而来)的疗法。FDA基于研究获得的缓解率加速批准该适应症上市,针对该适应症的持续批准将取决于在之后验证性试验中获得的临床获益。
塞利尼索治疗的前7 d内会观察到血小板明显减少,从治疗至发生任意级别血小板减少不良事件的中位时间为第22天,通过减量和短暂停药能够有效缓解血小板减少,然而待减量或停药后,血小板减少仍会持续7~14 d。因血小板减少引起的出血是不常见的(<;3%)。
(1)1~2级血小板减少,建议维持原剂量持续治疗,有条件可给予升血小板药物治疗,如血小板生成素受体激动剂(TPO-R)艾曲泊帕、阿伐曲泊帕等
(2)3级血小板减少(即血小板计数≥25×109/L且<;50×109/L),且不伴出血应剂量减低20 mg(例如100~80 mg),持续治疗,同时应给予升血小板药物治疗或输注血小板;
(3)4级血小板减少(即血小板计数<;25×109/L)不伴有出血或3级有出血,暂停用药,监测血小板计数直至恢复至≥50×109/L,塞利尼索剂量降低20 mg,重新开始治疗,同时给予升血小板支持治疗。
塞利尼索治疗的前7 d内开始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从治疗至发生任意级别中性粒细胞减少的中位时间为第21天。通过支持治疗(如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等)和剂量减低等措施能有效缓解症状。
(1)1~2级中性粒细胞减少,建议维持原剂量持续治疗,根据临床实际情况考虑给予支持治疗;
(2)3级中性粒细胞减少(即中性粒细胞计数≥0.5×109/L且<;1×109/L),且不伴发热建议剂量减低20 mg,持续治疗,同时给予支持治疗;
(3)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即中性粒细胞计数<;0.5×109/L)或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暂停用药,监测中性粒细胞计数直至恢复至≥1×109/L,塞利尼索剂量降低20 mg,重新开始治疗,同时给予支持治疗。如有需要,请咨询康必行海外医疗医学顾问:4006-130-650或扫码添加下方微信,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