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保宁(氨己烯酸)是一种抗癫痫药物,主要用于治疗难治性复杂部分性癫痫发作和婴儿痉挛症(West综合征)。它通过不可逆地抑制GABA氨基转移酶,增加大脑中GABA(γ-氨基丁酸)的浓度,从而降低神经元的兴奋性,减少癫痫发作。
喜保宁用法用量
1、重要给药与用药说明剂量应使用与临床目标相符的最低喜保宁剂量和最短用药时长。喜保宁的给药方案取决于适应症、年龄组、体重及剂型(片剂或口服溶液)。肾功能损害患者需调整剂量。监测喜保宁血浆浓度以优化治疗效果并无帮助。给药方式喜保宁口服给药,可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喜保宁口服溶液给药前需与水混合。建议使用经校准的量取器具准确量取并给予处方剂量,家用茶匙或汤匙并非合格的量取器具。若决定停用喜保宁,应逐渐降低剂量。
2、难治性复杂部分性发作(CPS)成人(17岁及以上患者)治疗起始剂量为1000mg/天(每次500mg,每日两次)。根据疗效反应,可每周以500mg的增量增加每日总剂量。成人患者中,喜保宁的推荐剂量为3000mg/天(每次1500mg,每日两次)。与3000mg/天剂量相比,6000mg/天剂量未显示出额外获益,且不良反应发生率会增加。在针对成人复杂部分性发作的对照临床研究中,停用喜保宁时需每周减少1000mg/天的日剂量,直至完全停药。儿童(2-16岁患者)推荐剂量根据体重确定,分两次给药,。根据疗效反应,可每周增加剂量,直至达到每日总维持剂量。体重超过60kg的儿童患者,应按照成人推荐剂量给药。对于难治性复杂部分性发作患者,若开始治疗后3个月内未观察到显著临床获益,应停用喜保宁。若处方医师根据临床判断,在3个月前已明确观察到治疗失败的证据,应立即停药。在针对儿童复杂部分性发作的对照研究中,停用喜保宁时需每周减少1/3日剂量,持续3周后完全停药。
3、婴儿痉挛症(IS)初始日剂量为50mg/kg/天,分两次给药(每次25mg/kg,每日两次);之后可每3天以25mg/kg/天至50mg/kg/天的增量调整剂量,最大日剂量为150mg/kg/天,分两次给药(每次75mg/kg,每日两次)。对于婴儿痉挛症患者,若开始治疗后2-4周内未观察到显著临床获益,应停用喜保宁。若处方医师根据临床判断,在2-4周前已明确观察到治疗失败的证据,应立即停药。在针对婴儿痉挛症患者的对照临床研究中,停用喜保宁时,需以每3-4天减少25mg/kg至50mg/kg日剂量的速度逐渐减量。
4、肾功能损害患者喜保宁主要通过肾脏排泄。婴儿目前尚无关于肾功能损害婴儿如何调整剂量的相关信息。成人及2岁及以上儿童患者轻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CLcr]>50至80mL/min):剂量应减少25%中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CLcr]>30至50mL/min):剂量应减少50%重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CLcr]>10至30mL/min):剂量应减少75%。如有需要,请咨询康必行海外医疗医学顾问:4006-130-650或扫码添加下方微信,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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