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伐木肽是20余年来首个改善骨肉瘤患者长期存活的药品。患者术前化疗,随后手术切除骨瘤,而后再化疗。当患者接受术后化疗的同时也静脉注射注射本品免疫治疗(一周2次,3个月,随后一周1次,6个月)。米伐木肽通过刺激诸如巨噬细胞等某些白细胞来杀灭肿瘤细胞。本品制成球形脂质体,囊泡内是胞壁酰三肽(MTP)。此脂质触发巨噬细胞去消耗米伐木肽。一旦消耗完,MTP刺激尤其是在肝、脾和肺内的巨噬细胞去寻找肿瘤并杀灭之。
米伐木肽
在一项针对678名患者(年龄范围从1.4岁到30.6岁)的随机III期研究中新诊断的可切除的高度骨肉瘤,在化疗(阿霉素、顺铂和甲氨蝶呤加或不加异环磷酰胺)中加入辅助药物米伐木肽,研究显示显著增加了患者的6年总生存期,并使死亡风险相对降低了28%。
与单纯化疗相比,米伐木肽联合化疗导致QALY增量增加1.57(QALY预期值相对增加16.3%)。此外,与仅用化疗相比,米伐木肽加化疗增加的生命年数(LYG)为1.96年,LYG人的预期寿命相对增加了15.7%。
米伐木肽是一种先天性免疫调节剂,可激活巨噬细胞和单核细胞,进而释放具有潜在杀瘤作用的化学物质杀灭肿瘤细胞。
在欧盟,米伐木肽适用于儿童、青少年和年轻成人治疗肉眼完全手术切除后的高分级、可切除、非转移性骨肉瘤,通过静脉输注与术后多剂化疗联合使用。在美国,米伐木肽具有治疗骨肉瘤的孤儿药地位。
推荐的用药剂量为2mg/m2体表面积,切除后应作为辅助治疗给药,每周2次,至少间隔3天,持续12周,随后每周1次治疗,再持续24周,36周内一共输注48次。一定要静脉给药,不可以推注给药。
决策分析模型表明,在患有骨肉瘤的儿童中,米伐木肽联合化疗与仅接受化疗的儿童的生存期显著延长相关。
米伐木肽(Mepact/Mifamurtide)为粒径小于100nm的多层脂质体,其包载的API胞壁三肽磷脂酰乙醇胺(L-MTP-PE)是MDP的衍生物,由MTP和DPPE复合而成。米伐木肽(Mepact/Mifamurtide)被巨噬细胞摄取后释放米伐木肽,后者通过激活单核细胞、巨噬细胞和细胞因子等发挥杀死癌细胞的作用。患者在手术切除骨肉瘤后接受米伐木肽(Mepact/Mifamurtide)与其它化疗药物的联用,化疗如同炸弹摧毁肿瘤,而米伐木肽(Mepact/Mifamurtide)如同魔铲可彻底清除肿瘤部位战壕内的残留物。
【通用名称】米伐木肽
【商品名称】Mepact
【英文名称】mifamurtide,L-MTP-PE
【中文名称】米伐木肽注射剂
【全部名称】米伐木肽注射剂,Mepact,mifamurtide,L-MTP-PE
【有效期】30个月
【生产厂家】武田制药
【剂型和规格】4毫克/瓶;1瓶/盒
【适应症】
MEPACT(米伐木肽)适用于儿童、青少年和年轻成人,用于在宏观完全手术切除后治疗高度可切除的非转移性骨肉瘤。它与术后多药化疗联合使用。对2至30岁初始诊断患者的研究评估了安全性和有效性。
【用法用量】
米伐木肽治疗应由在骨肉瘤诊断和治疗方面有经验的专科医生启动和监督。
1、剂量学
所有患者的mifamurtide(米伐木肽)推荐剂量为2 mg/m2体表面积。切除后应作为辅助治疗给药:每周2次,至少间隔3天,持续12周,随后每周1次治疗,再持续24周,36周内共输注48次。
2、特殊人群
>30岁的成人在骨肉瘤研究中接受治疗的患者均为65岁或以上,在III期随机化研究中,仅纳入了年龄≤30岁的患者。因此,没有足够的数据推荐MEPACT在>30岁的患者中使用。
3、肾损害或肝损害
轻度至中度肾损害(肌酐清除率(CrCL)≥30 mL/min)或肝损害(Child-Pugh A级或B级)对mifamurtide(米伐木肽)的药代动力学无具有临床意义的影响;因此,无需对这些患者进行剂量调整。但是,由于中度肝损害受试者中mifamurtide(米伐木肽)的药代动力学变异性较大,且中度肝损害患者的安全性数据有限,因此建议中度肝损害患者慎用mifamurtide(米伐木肽)。
由于尚无mifamurtide在重度肾损害或肝损害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数据,因此建议这些患者慎用mifamurtide(米伐木肽)。如果在化疗完成后使用mifamurtide(米伐木肽),建议继续监测肾脏和肝脏功能,直至所有治疗完成。
4、<2岁儿童人群
尚未确定mifamurtide(米伐木肽)在0-2岁儿童中的安全性和疗效。无可用数据。
【药物过量】
I期研究中的最大耐受剂量为4-6mg/m2不良反应的变异性很大。与较高剂量和/或剂量限制相关的体征和症状不会危及生命,包括发烧、寒战、疲劳、恶心、呕吐、头痛和低血压或高血压。
一名健康的成年志愿者意外接受了单剂量的6.96mg米伐木肽,并经历了直立性低血压的可逆治疗相关事件。
如果服用过量,建议开始适当的支持治疗。支持性治疗应基于机构指南和观察到的临床症状。例子包括用于发烧、发冷和头痛的扑热息痛和用于恶心和呕吐的止吐药(类固醇除外)。
【给药方法】
MEPACT(米伐木肽)通过静脉输注给药,持续1小时。
MEPACT(米伐木肽)不得推注给药。
关于给药前复溶、使用提供的过滤器过滤和稀释药品的进一步说明。
【不良反应】
常见不良反应:寒战,发热,疲劳,恶心,心动过速和头痛。
【特殊人群用药】
怀孕
没有关于在孕妇中使用米伐木肽的数据。动物研究在生殖毒性方面是不够的。不建议在怀孕期间和未使用有效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使用米伐木肽。
母乳喂养
目前尚不清楚米伐木肽是否在人乳中排泄。米伐木肽在牛奶中的排泄尚未在动物中进行研究。在决定是否继续/停止母乳喂养或继续/停止治疗时,应考虑到母乳喂养对儿童的益处和米伐木肽治疗对妇女的益处。
【禁忌症】
对活性物质或第6.1节中列出的任何赋形剂过敏。
与环孢素或其他钙调磷酸酶抑制剂同时使用。
与高剂量非甾体抗炎药(非甾体抗炎药,环加氧酶抑制剂)同时使用。
【注意事项】
1、呼吸窘迫
对于有哮喘或其他慢性阻塞性肺病史的患者,应考虑预防性给予支气管扩张剂。两名已有哮喘的患者出现了与治疗相关的轻度至中度呼吸窘迫。如果发生严重的呼吸反应,应停止给予米伐木肽并开始适当的治疗。
2、中性粒细胞减少
米伐木肽的给药通常与短暂性中性粒细胞减少有关,通常与化疗联合使用。中性粒细胞减少性发热的发作应得到监测和适当处理。米伐木肽可在中性粒细胞减少期间给予,但应密切监测治疗引起的后续发热。给予米伐木肽后持续超过8小时的发热或寒战应评估是否存在脓毒症。
3、炎症反应
米伐木肽与明显炎症反应体征(包括心包炎和胸膜炎)的关联并不常见。对于有自身免疫,炎症或其他胶原疾病病史的患者,应谨慎使用。在米伐木肽给药期间,应监测患者是否有异常体征或症状,例如关节炎或滑膜炎,提示不受控制的炎症反应。
4、心血管疾病
在米伐木肽给药期间,应密切监测具有静脉血栓形成,血管炎或不稳定心血管疾病病史的患者。如果症状持续且恶化,应延迟或停止给药。在非常高剂量的动物中观察到出血。这些在推荐剂量下预计不会发生,但建议在第一次给药后和多次剂量后再次监测凝血参数。
5、过敏反应
偶尔的过敏反应与米伐木肽治疗有关,包括皮疹、呼吸急促和4级高血压(见第4.8节)。可能难以区分过敏反应和夸大的炎症反应,但应监测患者的过敏反应体征。
6、胃肠道毒性
恶心,呕吐和食欲不振是米伐木肽非常常见的不良反应(见第4.8节)。当米法莫肽与大剂量、多药化疗联合使用时,胃肠道毒性可能会加剧,并且与肠外营养的使用增加有关。
7、甲基亚胺含有钠
该药每剂量单位含有少于1毫摩尔钠(23毫克)。
【药物相互作用】
已经对米伐木肽与化疗的相互作用进行了有限的研究。虽然这些研究尚无定论,但没有证据表明米伐木肽干扰化疗的抗肿瘤作用,反之亦然。
如果在同一化疗方案中使用,建议将米伐木肽和多柔比星或其他亲脂性药物的给药时间分开。
禁用米伐木肽与环孢素或其他钙调磷酸酶抑制剂同时使用,因为它们对脾巨噬细胞和单核吞噬功能有假设作用。
此外,已经在体外证明,高剂量NSAIDs(环加氧酶抑制剂)可以阻断脂质体米法莫肽的巨噬细胞活化作用。因此,禁忌使用高剂量非甾体抗炎药。
由于米伐木肽通过刺激免疫系统起作用,因此在米伐木肽治疗期间应避免长期或常规使用皮质类固醇。
体外相互作用研究表明,脂质体和非脂质体米伐木肽不抑制混合人肝微粒体中细胞色素P450的代谢活性。脂质体和非脂质体米伐木肽不会在新鲜分离的人肝细胞的原代培养物中诱导细胞色素P450的代谢活性或转录。因此,米伐木肽预计不会与肝细胞色素P450底物的物质的代谢相互作用。
在一项大型随机对照研究中,以推荐剂量和时间表使用米伐木肽与其他已知具有肾脏(顺铂、异环磷酰胺)或肝脏(高剂量甲氨蝶呤、异环磷酰胺)毒性的药物一起使用不会加剧这些毒性,也无需调整米伐木肽剂量。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米伐木肽。
【形状】
白色至类白色均匀的饼状或粉末。
【贮存方法】
储存在冰箱(2°C-8°C)中。不要冻结。
将小瓶放在外纸箱中以防光照。详情请咨询康必行海外医疗医学顾问:4006-130-650或扫码添加下方微信,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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